為養棄嬰渝婦墮胎離婚

重慶有婦人為撫養棄嬰,竟墮胎離婚。三十一歲的高燕,四年前在垃圾堆檢獲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男嬰,因醫藥費昂貴,為了養活棄嬰,她寧願打掉懷有五個月的胎兒,與丈夫離婚,更欠下近十萬元債務。有醫護人員深受感動,自發成立基金助棄嬰醫病。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