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公安局長明碼賣官

內地官場再爆賣官鬻爵醜聞!廣東茂名官場大地震餘波未完,該市茂港區原公安分局局長楊強近日終審被判終身監禁,案情首度揭發他明碼賣官五年,每頂不同級別警帽各有其價,派出所長平均十五萬,多達卅六名警員排隊送錢,佔全局警員五分之一。而楊強亦是靠買官上位,掌權後即賣官斂財,形成惡性循環。網民怒轟,連副處級小官亦大肆賣官斂財,顯示官場爛透,比公開捐官的晚清更加不堪。

去年初傳出被帶走調查的楊強,在○七年至○九年出任茂港區公安分局局長,此兩年為其賣官高峰期,九成賄款在期間收取。他幾乎把分局和全區八個派出所的重要職銜,標價出售,遍及派出所所長、副所長、指導員、教導員、科長、主任科員、刑警大隊長、經偵大隊長、治安大隊長等,當中派出所所長平均索價十五萬,但曾有人要送廿五萬才成事。

自己亦靠買官上位

楊強賣官十分小心,不想出面收錢時,會起用一手提拔、多年行賄逾卅八萬的副局長陳奕富作中間人,或由陳物色行賄者。○八年五月,楊藉口改革換崗,自訂提拔名單,叫陳約談他們,暗示送八萬元換取升官。

被點名者均同意買官,陳在四日內先後代收七人合共五十六萬元,有時一日要到楊家數次送錢。另外,楊有時提拔人非一步到位,會先提一級,看對方是否識做送錢。

統計顯示,楊強曾先後向下屬收賄四十次,其中近卅次在辦公室收錢,明目張膽,另外十多次在家中收,多年藉賣官獲利三百四十五萬元。曾有警員僅請食飯和送一萬,被嫌出手低,未能成功買官。而楊一方面暗中賣官,一方面卻在報章刊文提倡反腐,十分諷刺。

外傳行徑囂張跋扈的楊強,為當上公安分局局長,方便賣官,不斷接近原茂名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長倪俊雄。倪在○七年力排眾議,投票支持楊強上位。去年九月傳出,調任廣東省綜治辦副主任的倪俊雄已被紀委「雙規」,有指倪涉及向已被判刑的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買官。

上訴仍維持囚終身

今年一月,茂名市中院一審查明,楊強透過賣官、收取賭場保護費等,合共收賄五百一十三萬,另家庭資產逾二千萬元,當中八百廿三萬元財產來源不明,以受賄及巨額資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終身監禁,同案的陳奕富亦被判監十五年。被告其後提出上訴,法院近日二審維持原判。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