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士康三名前員工,去年十二月中利用職務之便,合謀偷走兩箱共二百部價值八萬八千元的手機機芯,並以四萬元的低價賣出,三人事後分贓。法院前天以職務侵佔罪,分別判處三人入獄兩年、三年半及三年,但准緩刑。(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