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嫂或月底收監

【本報訊】阿扁因龍潭購地案入監服刑,但扁家仍有三大弊案尚待宣判。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早前被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高院昨進行抽籤,由受命法官賴邦元的合議庭承審。另據台灣媒體報道,預計扁嫂吳淑珍本月底也會發監執行。

高院昨公開抽籤分案,結果審判長由沈宜生擔任,而受命法官是賴邦元,陪席法官則是吳炳桂。但有法律界人士稱扁相關各案主要犯案時間均在○五年之前,因此適用舊法,多項罪名合併最高有期徒刑也只是廿年,即使餘下案件全判有罪定讞,對扁的刑期影響有限。

另扁被控於總統任內扣留部分出訪費用,轉匯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之用,一審獲判無罪,全案也已上訴高院。案件暫定於本月廿一日開審,屆時將是扁入獄後首次出庭。

台灣《聯合晚報》報道,高檢署下周一將開會討論扁嫂吳淑珍有期徒刑執行案,並將傳訊她到案執行日期,定於傳票寄發後的廿天左右,照推斷就在本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