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企天津地鐵公司爆出黨、企一把手互揭陰私,雙雙判監的醜聞。黨委書記王春清不滿總經理高懷志剛愎自用,早前舉報對方受賄,高被「雙規」期間反咬對方一口,亦檢舉王受賄「立功」,結果兩人均鋃鐺入獄。
高懷志○二年起擔任天津地鐵總經理,當時有曹姓港商游說他合作開發地鐵沿線物業。此後曹於每年春節均送上二十萬港幣的大利是,以保住合作項目。而高亦從地鐵公司向曹放貸八千萬元,解決曹的資金困難。與此同時,商人賈煜亦想參與物業發展,先後贈送高價值一百四十多萬元的房子、名車。
至於故作清高的黨委書記王春清,亦不乾不淨。而隨着高懷志勢力坐大,對王不放在眼內,導致二人關係決裂。
○八年王向紀委舉報高懷志貪污受賄。但王沒有料到,高竟向紀委供出自己違法違紀的線索,並獲得「立功表現」減刑。而高檢舉的罪證,正是有份賄賂高懷志的曹姓港商及賈煜,原來二人亦曾向王行賄。
案件近日宣判,高因受賄逾三百萬元、貪污、濫用職權,判監二十年。而王則受賄超過二百多萬元,亦被判監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