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台記者陳敏鳳報道】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因不滿被指召妓,狀告台灣《壹週刊》妨害名譽,索償二百萬元新台幣(約五十萬港元),案件前日於高雄地方法院第二次開庭。
法官除於庭上播放「召妓男」的通話錄音,又證實由「召妓男」所用的電話,就是陳致中的黑莓手機,只是換了電話卡。但陳的律師認為,這仍不足以證實陳致中就是「召妓男」。
陳致中前日仍未出庭應訊,僅派律師代表出席。法官於庭上播放媒體提供的「召妓男」通話錄音,有人認為聲音跟陳致中相似。法官又證實經檢方調查確定,「召妓男」所用的手機號碼為0953開頭,而陳的是以0958開頭。不過,「召妓男」當日打出的電話,確是用陳致中黑莓手機打出。
法官向陳的律師發問:「為甚麼兩張SIM卡會用同一部手機?」律師說「不清楚」,但他猜測可能是陳和友人林偉斌在一起時,林偉斌用了陳致中的手機,更換了SIM卡。針對「召妓男」的聲音與陳致中相似,扁嫂吳淑珍昨日特別出面為愛兒澄清說:「我是聽律師講說,不像致中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