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黃江一港資電器廠,日前遭員工投訴設置無理「如廁規定」,員工每人每月限去廁所四百分鐘,並請專責「所長」把守計時,超時一分鐘罰款一元。該廠約有三百名員工,有員工曾因此被罰款百多元及記大過。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