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江蘇省法院近日在打擊毒品犯罪中首次引用「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一名楊姓港人終身監禁。楊某被指收取二十萬元人民幣報酬,教會毒犯全套製造冰毒方法,導致大量冰毒流出。法院指,楊雖無直接參與製毒,但罪行嚴重,須判以重罰。
上周三,江蘇省高院二審此案,包括五十五歲港人楊×財在內,共六人受審。案情指長期在廣東居住的港人楊某,掌握製造冰毒配方,他在○八年五月獲首被告趙某邀請到無錫,教授製造冰毒方法。楊把麻黃素加入其他化學輔料,進行加工,製成粗製冰毒後,再傳授對粗製冰毒進行結晶、提純等方法。
楊隨後在病歷卡內頁,筆記本內頁和發票上,用暗語方式寫下製造冰毒的具體配方和流程,交給趙、葛二人。趙即支付二十萬元現金,另寫下二十萬元的欠條,作為對楊的報酬。之後趙、葛趕回上海,按照配方製造冰毒販賣,同年被捕。去年底無錫中院以販賣、製造毒品罪,一審判眾人分別監禁十五年至死緩,更首次引用「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楊終身監禁。六人均提上訴,其中兩名內地被告指遭嚴刑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