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市長李啟紅因腐敗被「雙規」之後,其家族被揭發聚斂了二十億元的財富,令外界震驚。李啟紅一人得道,全家族雞犬升天的事例,成為內地官場致富的新樣板。
一個小小的地級市市長,家族財富便達到二十億元,看來外界傳聞曾擔任廣東第一經濟強市深圳市市長的許宗衡,家族聚斂財富五十億元,以及長期把持廣東政法大權的前省委副書記陳紹基,家族財富高達一百億元,並非空穴來風。由此推測,那些更高層級的貪官,家族財富豈不是上千億元?在中國官場,家族財富往往與官階大小成正比,官大一級,財富便呈幾何級數增長。
據說,李啟紅的斂財技巧並非有過人之處,主要是依託權力,化公為私。這位女市長憑藉權力,不僅在資源分配上可以實現家族企業利益最大化,甚至還可以適時干預市場,以形成符合家族企業利益的政策導向。
比如,李啟紅家族的地產公司在當地傲視群雄,全中山幾乎無人能與其爭鋒,這在當地已是公開的秘密。而李啟紅亦特別關注房地產業,她許多關於房地產業的言論,特別是在救助房地產業、防止樓市低迷方面的言行,就被普遍理解為支持家族企業,而不是真正着眼於經濟規律與民生。當權力追逐的不是公眾利益,而是瘋狂地與民爭利的時候,締造二十億元的家族企業王國,自然不是一件難事。
中共在革命時期,宣稱一切權力歸於人民,其政權也號稱人民政府,但從李啟紅腐敗案可以看出,在不少地方,政府權力已經家族化,為少數人所把持,成為斂財工具。鄧小平當年曾說過,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現在看來,這些先富者大多數是類似李啟紅這樣的手握重權,以權謀錢的蛀蟲。
一個李啟紅倒下了,還有多少李啟紅仍然在潛伏呢?較早之前,東莞塘廈一位鎮長挪用近兩億公款到澳門豪賭,被法院判處死刑,但隨後這位鎮長的家人向檢察院歸還所有被挪用的公款,手筆之大,令人咋舌。
中國現時的貪官,比歷朝歷代的貪官都更殘暴,更貪得無厭。因為目前中國法院對貪官大多網開一面,很少判處死刑,他們已沒有喪失生命的恐懼。另外,這些貪官大多狡兔三窟,早已安排好退路,將財產和家人轉移至海外。相比之下,古代的貪官,即使貪得再多,甚至像清朝和珅這樣富可敵國,但被抄家的時候,全部財產充公,家破人亡。
正因貪腐斂財的風險極低,而收益極高,促使貪官不擇手段,殘民以逞。腐敗已成為執政當局體內致命的癌細胞,四處擴散,無法醫治。有人說,不反腐亡國,反腐亡黨,可謂一針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