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出獄後再姦14歲女

【本報訊】新加坡一名獸父十二年前非禮只有六歲的女兒被判入獄,但他死不悔改,出獄後多次強姦已十四歲的女兒,並令她懷孕。法官斥責被告是「無藥可救的惡魔」,前天判處他入獄三十六年和二十四下鞭刑。

令女兒懷孕 判監36年

四十三歲的被告,曾於九八年四度非禮當時年僅六歲的女兒,被判入獄六年和十二下鞭刑。控方指被告出獄後,於○七年二月至九月,曾經趁着家裏沒有人,強迫女兒脫光衣服和口交,期間受害人也慘遭強姦。去年十二月,被告又趁着只有二人在家,看完色情影片後強姦女兒,更令她懷孕。

被告承認○七年至○九年,三度強姦現年十七歲的女兒和逼她口交,在○六年三次非禮她,及擁有七張色情光碟的控罪,被判入獄三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