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 記憶卡 全被帶走
馮正虎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打算在網上列出十二宗他本人所經歷的涉及言論自由的經歷,展示上海司法狀況。懷疑因此被警方以涉「觸犯污辱他人名譽罪」,將他從住所帶走。馮指出,在他離開住所期間,警員入屋將多部電腦、記憶卡、列印機等器材帶走。
「沒任何正常手續把我家抄了。」馮正虎稱當局此舉旨在不讓他上網,又透露警察出言恐嚇,說可讓他坐幾年牢,亦可勞教他或送他上「學習班」(軟禁),也可讓他像高智晟一樣突然消失,最後更說,「明天(周三)不讓你出門了。」
對於警方的恐嚇,馮坦言已司空見慣,並不擔心安危。又稱近日監視他的警員數目明顯增加,但警方辯稱為了保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