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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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交 馬國三女受笞刑

本文重點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三名伊斯蘭婦女因和男友進行婚前性行為並懷孕,違反伊斯蘭律法而受笞刑,成為馬來西亞頭三名接受笞刑的女性,她們承認犯錯並指自己罪有應得。全國第二大黨馬華公會批評事件影響馬來西亞國際形象。

形容是改過自新

三名女子介乎十七至二十五歲,早前與男友發生性行為後,因罪疚而自首,並於本月九日在一所監獄接受笞刑。其中十七歲女子在早產誕下的嬰兒死亡後自首,現依然在監獄服刑。她形容笞刑不是懲罰,而是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過她們接受的笞刑只是被幼藤條打背部,不會留下傷痕,與針對強姦犯和毒販的笞刑不同,這兩類囚犯會被粗藤條抽打臀部,往往被打至皮開肉綻。

馬華公會發言人直指,事件震驚國際社會和女權組織,甚至影響馬來西亞的聲譽和人權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