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些禁禮令卻沒能擋住送禮者的腳步。不少單位和個人依然我行我素,視禁令如無物。春節前,各省會城市,外地牌照的小車明顯增多,都是從各市縣前來「拜年」的,既然是拜年,當然不會兩手空空。
現在送禮的人都學聰明了,絕不會令收禮者尷尬,送禮方式靈活多變,例如直接送到家裏,塞進門縫,或者設法找到領導的司機,把東西放在其車尾箱,收禮者根本不知禮從何來,想退也退不了。當然,春節過後,送禮者會致電收禮者,「不經意」提起所送的禮物,對方便心領神會。
春節送禮風屢禁不絕,是因為有人要送,也有人要收。官員為了個人仕途,要送禮,單位為了爭取項目、撥款,也要送禮,而貪官們則把節日作為發財致富的良機。有媒體曾對一百多宗受賄案作分析,發現七成多的涉案官員是在春節受賄的,而且很多貪官都認為春節收禮理所當然。
禁令軟弱 無阻嚇力
給上司送禮本來是秘而不宣的事情,但有了春節這個大背景,也就變得理直氣壯,公款送禮變得堂而皇之。現在雖然下了禁禮令,但人們仍不敢不送,因為天知道上司內心是怎麼想的,究竟是真拒禮還是假拒禮。若是真拒禮還好辦,如果是假拒禮,不給他們送禮就後患無窮。有人總結出一條經驗:「送了未必能看出效果,但不送立即就有後果。」有駐京辦官員某年春節忘了給中央某部門官員送禮,其後一年內辦事不斷受到刁難。因此,無論為個人仕途,還是為單位辦事方便,還是送了保險,哪管有無禁禮令。
禁禮令之所以不起作用,還在於其本身缺乏阻嚇力,對違令送禮者如何處置沒作明確規定,從過去幾年的情況看,最多是通報批評了事。這樣一來,公款送禮便成了「高效益、低成本」的生意,各級官員更樂此不疲。
因此,當局如果真下決心杜絕春節公款送禮歪風,就應該制訂嚴厲的罰則,令公然抗令堅持用公款送禮者得不償失,甚至傾家蕩產,亦令收禮者身敗名裂、烏紗落地。
說穿了,春節公款送禮只不過是官場腐敗的一種形式,就算春節期間完全禁絕了公款送禮活動,但貪官們仍可以在其他時間收受賄賂。
歸根結柢,禁禮令只能治標,要治本,就必須杜絕人事任命和審批工程項目等方面的權錢交易。否則,再下一千個禁禮令,都無法禁止公款送禮之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