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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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涉黑案檢舉李莊首犯免死

【本報訊】重慶涉黑集團龔剛模案前日在重慶市法院宣判,首被告龔剛模因檢舉其辯護律師李莊教唆他作偽證,被法院認為有「一般立功」表現,輕判無期徒刑。第二被告及另一骨幹成員則被判死刑,另有六人被判死緩。該案為重慶近期判決的逾十宗涉黑案中,唯一一宗首犯刑罰輕過跟班。

兩跟班死刑 另六人死緩

龔剛模案共涉及卅四人,龔剛模被控的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買賣槍枝、販毒等九項罪名全部罪成。但因龔檢舉律師李莊,有「一般立功」情節,被輕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款五千多萬元。第二被告樊奇杭及該組織骨幹成員吳川江則被判死刑,另有六人被判死緩,其餘被告被判十個月至無期徒刑。

對於外界質疑龔剛模何以可免於一死,該案審判長稱,龔在故意殺人罪中,未有直接實施殺人行為,故不應承擔故意殺人主要刑責;加上他有檢舉律師李莊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的立功表現,屬一般立功,可對其從輕處罰。至於樊奇杭及吳川江,兩人因故意殺人至有人死亡,罪行極其嚴重,應予嚴懲,遂判其死刑。

曾擔任龔剛模辯護律師的李莊,被指教唆龔作偽,本月初因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一審判監兩年半,其後二審改判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