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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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粗暴對待香港記者

本文重點
【本報訊】譚作人案昨日宣判,多名到成都採訪的香港記者遭到公安粗暴對待,有電視台攝影師被公安箍頸,強行抬入法院,致攝影師手部擦傷流血。亦有記者手機被沒收,刪除手機內片段。本港記者組織強烈抗議及譴責當局打壓採訪自由;港府表示,已向內地當局反映港人的關注。

遭箍頸沒收手機

成都中級法院門外昨早就有大批公安戒備,附近路口更有警車駐守。本港九名記者昨晨於法院外對面馬路,等候採訪譚作人的律師,遭在場公安質疑記者有否申請採訪,驅趕記者離開,並沒收部分人的器材,與記者發生衝突。一名電視台攝影師被兩、三名警員箍頸抬入法院。一名電台女記者以手機拍攝警方動粗過程,遭警員搶走手機,刪除手機的內容後始交還。

警方其後將記者帶到法院內的房間等候,並沒收了他們的記者證,待案件宣判過後才准他們離開。宣判後,記者於法院外採訪譚作人的律師時,亦受到多次阻撓、驅趕。

有本港記者組織對事件表示憤慨,譴責成都公安粗暴對待記者,打壓新聞自由。港府回應稱關注事件,已第一時間向內地當局反映本港新聞界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