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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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20歲女英13歲童囚3年

【本報綜合報道】英國斯塔福德郡一名十三歲男童,於兩名朋友面前毒打及強姦一名二十歲女子,更加大膽接聽其男友電話講述自己惡行。男童是英國最年輕強姦犯之一,由於他犯案時未滿十四歲,獲法官輕判三年監禁。

去年九月,二十歲受害女子晚上經過僻靜公園,被十三歲男童巴拉爾汗從後箍頸,按到地上拳打腳踢,其後在兩名分別十歲以及十一歲的朋友面前強姦受害人。兩人站在附近叫他停手。

巴拉爾汗搶去受害人載有手機及iPod的手袋,更接聽受害人男友打來的電話,對他誇談事情始末。不久他賣掉手機及iPod,但他曾以受害人的手機致電父母家,警方根據通話紀錄尋到他的住址。

指有悔意輕判 惹團體不滿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是不成熟的年輕人,已上過管理憤怒情緒課程,且有悔意。根據英國法例,十四歲以下強姦罪犯判刑比成年人輕,加上被告在庭上說「抱歉」,法官最後判被告囚於年輕罪犯監獄三年。

英國有團體不滿法庭輕判,「母親反謀殺及侵犯協會」的科斯特洛稱,法庭的做法無異於讓患有瘋狗症的狗回到街頭,將來他很可能成為殺人的性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