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這個辯詞,飽受輿論的抨擊。連廣東公安廳亦出面表示,綁架案關係到公眾安全,應第一時間公布。而被撕票學童的家人更直指,深圳公安警告訊息公布得晚,是造成悲劇的間接原因。
其實,今年以來,深圳校園綁架案已發生多宗,除了十月、十一月間發生的三宗綁架學童案外,早在半年前,南山外國語學校科苑部就發生過綁架案件,而直到最近,警方突然集中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整治行動,卻仍對綁架案隻字不提。可以說,如果深圳公安早日公布相關的綁架案情,提請市民注意安全,或許不至於發生如此多的慘劇。
正是由於訊息不公開,一方面使普通民眾疏於防範,另一方面也導致小道消息廣泛流傳,在深圳民間,一度傳說綁架案數量已飆升到至少二十宗,導致很多家長都不敢送學童上學。當官方權威訊息不足以滿足公眾需求,人們只能相信小道消息。真相迷失,恐慌自然扶搖直上。
封鎖訊息 造成恐慌
今年七月,河南開封杞縣一個輻照廠發生故障,當地不斷流傳鈷—60將要爆炸的謠言,但幾乎在所有的官方媒體上也看不到詳實、權威的說法,老百姓只得「無奈」地相信謠言與小道消息,全縣幾十萬人大規模逃離家鄉,前往附近縣市「避難」,演繹了一場現代版的杞人憂天故事。
可以說,封鎖訊息有時往往比災難更加可怕,造成人們的心理恐慌甚至大於災難本身。只有知情,公眾才能在紛繁的訊息之中尋找最合乎情理、最理智的自我保護方式趨利避害。當事件已經發展成為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時,相關政府部門就有義務披露案件真相,而不是任由傳聞的蜚短流長愈演愈烈。
當然,深圳警方以國際慣例為藉口,封鎖相關的綁架消息,本身就是無稽之談。真正的國際慣例,警方雖然不對具體案情細節進行置評,但對相關案件的趨勢發展會向公眾及時交代,並警示公眾預防措施。深圳警方舉起國際慣例這擋箭牌,是為了給自己在綁架案中的無能卸責。
內地很多事情都是如此,當國際規則對自己有利時,官方便會強調國際慣例、與國際接軌;如果國際規則對自己不利,官方便強調中國特色、國情特點。總之,官字兩個口,怎麼說怎麼有理,而老百姓只能被其牽着鼻子走。
深圳綁架案已經變成一場公共危機。高房價、治安差,很多人對這個罪惡之城充滿失望,但深圳當局仍然自我感覺良好,不知今夕是何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