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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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長喝酒猝死竟申報烈士

【本報訊】「警長喝酒猝死,竟被上報因公犧牲,甚至還要被評為烈士!」深圳市媒體接獲交警系統人士報料稱,一名交警警長應酬時喝酒過多死亡,家屬索取巨額補償不果,於交警辦公室外設起靈堂。部門領導疑不勝其煩,竟藉申報烈士方式多掙取撫恤金。

應家屬要求 多掙撫恤金

內地傳媒引述西鄉交警中隊長謝勇飛稱,西鄉交警中隊負責西鄉片區的警長陳錄生,十月底應某村領導邀請晚宴,席間喝酒過多猝死。家屬獲知陳因應酬猝死後,以家鄉風俗為名,整個村子的人都到深圳祭拜,光車票就花了二萬多元,長期吃喝的開支亦由交警中隊負擔,花費累積十萬元以上。

家屬又要求,交警中隊需賠償警長七十五歲前的工資,共四百八十萬元。但部門只能付六十五萬元,家屬不滿,約兩個多星期前起,於交警辦公室內設起靈堂。謝勇飛承認,陳錄生確非因公犧牲,但申報烈士既能給陳一種「名譽補償」,也能為家屬爭取更多撫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