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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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精卵最多只能植四個

【本報訊】台中發生荒誕植胎事件,引起當地醫學界高度關注。有婦產科醫師表示,人工生殖法規定,代孕母一次最多只能注入四個受精卵,一次注入十多個受精卵,還弄到代理孕母終生不育,實在「不可思議」。

再多亦不能增受孕率

人工生殖專家稱,根據研究結果,注入四個以上受精卵不但不能提高受孕率,最多只增加多胞胎機會,而且做法「違法和落後」,衞生署在兩年前已發布通告,合格的生殖醫生都應該知道「不能一次植入四個以上胚胎」。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醫師沈靜茹表示,醫師若植入四個胚胎,會在胚胎着床後減胎,通常會維持兩胎,以減輕母親的身體負擔。而終止生育的死胎,會繼續留在子宮內,直至生產時與活胎一同取出;但由於減胎過程容易受感染,引致併發症,減胎次數愈多風險愈大,代孕母應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