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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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樂見賴昌星返華

【本報訊】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前妻曾明娜今年五月主動帶女兒由加拿大返回中國,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肯尼日前表示,樂見賴昌星也能考慮自願返回中國,但加國政府不會要求賴昌星這麼做。而曾明娜返國是她個人意願,加國政府未有介入。

肯尼表示,曾明娜返回中國是她與中國政府之間的安排,加拿大政府未有介入,鑑於她已不是加拿大公民,加國政府不會再跟進她們母女的近況。同時,他樂於看見潛逃多年的賴昌星也能考慮自願回到中國,不過,加國政府不會要求他這麼做。

據悉,在前妻及女兒返回福建後,賴昌星在加國的生活更趨低調。賴的律師馬塔斯指,賴仍在等待第二次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結果,又表示不認為曾明娜回國,對賴的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結果有任何影響。另外,據知情者透露,曾明娜於二○○○年後多次幫中國政府「傳話」,勸賴昌星回國,因此,賴對前妻回國「早有心理準備」,亦不排除賴利用前妻「投石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