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洗車「牛肉乾」門票當機要費申領

本文重點
【本報訊】扁家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分別被揭發曾將發票給吳淑珍用作報銷國務機要費,用於報銷的項目包括結婚、滿月酒、洗車、子女買書等私人開支。三人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將會在本月十一日宣判的國務機要費案部分,扁家成員僅扁夫婦為被告,令人大惑不解。

扁家三人亦涉案

法庭指控,陳幸妤、陳致中及趙建銘曾將發票給吳淑珍用作報銷國務機要費金額,三人涉案金額分別為十七萬五千九百四十六元(新台幣‧下同)、八萬六千九百四十四元,以及七萬八千四百六十一元。

據悉,陳致中駕車超速的罰單,以及與黃睿靚及兩人在酒店吃飯的帳單、訂婚、結婚部分支出;陳幸妤拍婚紗照或者買演唱會門票、子女買書等私人開支的發票,都曾用作報銷國務機要費。

扁家四名成員的律師昨均向法院請求緩刑,但法官認為,吳淑珍、陳致中、趙建銘都還涉及其他刑事案件,且陳幸妤姐弟除將發票給吳淑珍用作報銷國務機要費外,還有多筆私人支出也申報國務機要費,當中是否涉及犯罪仍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