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宗洋賄賂案傳到中國後,迅速變得家喻戶曉。有趣的是,美國的司法部門處罰行賄者的決定都已經公布了,但涉嫌受賄的中國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竟然還沒有聽說過這件事。在內地記者向公安部的科研所辦公室主任顧安民詢問有關情況時,顧表示,自己是第一次聽到該消息,之前也沒有聽說相關內容。由此可見,中國受賄方根本沒有得到任何查處與懲罰。
國際跨國企業近年在華行賄事件一直呈上升趨勢,但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名中國官員因為「洋賄賂」而受到處罰。譬如曾經轟動一時的「朗訊案」,有近千名內地官員和電訊運營商高級管理人員涉嫌超過千萬美元的賄賂,案發後朗訊被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交會重罰二百五十萬美元,但中國有關部門一直保持沉默,令人吃驚。
麻木不仁 包庇放縱
有意思的是,但凡鬧得沸沸揚揚的洋賄賂事件,都不是中國反貪部門發現與查處,而是被美國政府曝光查處。相比美國政府的耳聰目明、反應迅速、處罰到位,中國反貪部門麻木不仁、動作遲緩、包庇放縱,實在讓中國人感到無語。這些無能的反貪部門,老百姓養他們做甚麼?
如果說,案件還沒有被揭開蓋子,內地反貪部門還可以裝作不知道,得過且過,可現在腐敗分子已經暴露,就像過街老鼠一樣,等着被法律收拾,但反貪部門都不敢打、不屑打。這難道是告訴世人,中國官員收受洋賄賂都是零風險嗎?難道就不怕國際社會看中國的笑話?洋賄賂橫行無忌,紀檢裝聾作啞,至少屬行政不作為,有關部門應該受到問責。
其實,洋賄賂早年在日本也很流行,一九七六年美國洛克希德公司被曝光使用一千二百一十萬美元賄金,獲得全日本航空公司四億三千萬美元的交易合同。洛克希德公司總裁雖因此辭職,但他隨後發表文章,認為商業賄賂現象在日本十分普遍。這一說法在日本社會引起極大震動,時任首相三木武夫表示要徹底調查此案。
歷經近六年的努力,受到傳訊調查的四百六十餘人中包括國會議員、內閣官員、全日空和丸紅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涉案的前首相田中角榮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並追繳罰金五億日圓。此案過後,日本商業交易秩序明顯好轉。日本為了治理洋賄賂,將前首相都繩之以法,中國政府能做到這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