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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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十‧一」防恐襲地鐵裝錄音器

在新疆烏魯木齊暴亂事件後,內地再次被恐怖襲擊陰霾所籠罩,為確保「十‧一」期間的安全,北京實施比奧運時更嚴格的保安措施。北京市昨日正式規定,地鐵站除了增設化學監測系統和放射性材料檢測儀器外,地鐵車廂內的閉路電視監控系統亦必須加裝錄音器。此舉令警方監控更加徹底,警方不但可透過視頻監視乘客的舉動,連乘客的對話亦可監聽。有學者憂慮,當局以維護社會安全為名,令民眾的私隱有可能進一步被侵犯。

隨着「十‧一」臨近,北京的保安措施愈來愈嚴密。繼上月一日北京展開「驚雷」行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後,昨又實施首部《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範技術要求》(簡稱《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的規定。

遇突發事件「原音重現」

按照《標準》的相關規定,北京地鐵車廂內除了安裝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系統、化學監測系統外,還必須在視頻監控系統加裝音頻採集器。當局聲稱,加裝音頻採集器之目的是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警方和地鐵職員在回放現場畫面時能「原音重現」。

《標準》還要求地鐵站的出入口及朝外半徑五十米扇形範圍內的公共區域、站台層、車站大堂、車站內公共通道(包括樓梯、扶手電梯)、檢票出入口、安檢出入口、車站售票區域等重要區域,同樣需要嚴密設置視頻監控系統。當局規定監聽音頻和閉路電視片段的儲存時間應不少於七天,車載系統訊息儲存時間不少於三十天,事件和報警訊息儲存為九十天。

化學、爆炸、放射物監測

此外,《標準》又要求在站台層和列車車廂須進行化學監測;在車站出入口或大堂必須進行武器與爆炸危險品的檢測;在檢票出入口須進行放射性材料的檢測儀器;站台層、站廳層和安檢儀附近必須加裝抗爆球等。

北京市質監局標準化處高級工程師宋國建透露,當局早前在幾個地鐵站台的視頻監控系統加裝了音頻採集器,試用時傳輸效果不太理想,但現已解決。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中國問題學專家胡星斗表示,當局加強地鐵的監控系統,應與「十‧一」有關。地鐵作為公共場所,加強監控,無可厚非,但當局不應以確保社會穩定為名,無限制地將監視、監聽擴大至其他地方,以免公眾的私隱權受到侵犯。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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