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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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三被告扁家「全軍盡墨」

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多宗弊案纏訟多時,其妻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都先後被列為被告。未料特偵組在調查扁案內情時,又發現扁女陳幸妤與夫婿趙建銘曾作證不實,昨將兩人連同陳致中和前一○一大樓董事長陳敏薰,以偽證罪移交台北地檢署偵辦。至此扁家「全軍盡墨」,無一幸免全成涉及弊案的被告。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表示,調查人員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期間,多次約談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三人。但他們在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與特偵組作供期間,多次出現供詞前後不一的情況,特偵組方面與檢察總長陳聰明於上月中旬開會後,決定將三人列為被告。

《聯合晚報》報道,早於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期間,檢察官陳瑞仁在傳訊陳幸妤作證時,她就連代父母宴請賓客報帳,都辯稱不知道請客的對象是何人,對此外界早已質疑她有所隱瞞,只是檢方當時未予追究,因此特偵組今次只是彌補過去在偵辦上的「缺漏」。

報道指出,陳幸妤屢次在檢察官辦扁案中甩身,如今特偵組最終還是控告她,正式成為扁家成員中最後一名被告,亦令扁家「全軍覆沒」。據悉,陳幸妤一旦偽證罪名成立,最高可被處入獄七年。

至於陳敏薰所涉的部分,陳雲南說,她是以證人身份,協助特偵組偵查洗錢案期間,有供詞不一的狀況,疑涉偽證罪,故也將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陳雲南指出,由於相關案件已移送到台北地檢署偵辦,故此四名被告是否遭強制處分,將由承辦單位視案件狀況決定。

台《壹週刊》再涉不實報道

另外,最新一期的台灣《壹週刊》再涉不實報道,該刊指特偵組因擔心陳幸妤會以赴美進修為由,成為扁家在海外處理資產活棋,影響後續案件偵辦,遂才將她限制出境。陳雲南昨駁斥有關報道,強調並無將她限制出境的打算。而北檢亦稱尚未對陳幸妤限制出境。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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