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
我是十七歲的女孩,和年紀比我大五年的男友分手已年多,但一直有保持床上關係,他亦會經濟上照顧我,算是各取所需吧!上兩個月,前男友的朋友A君對我表示有好感,時常在我身邊唱情歌,並曾約我出街多次,但我始終未答應,而此事被前男友知道後,他竟然在我姐姐及好友面前說我是淫娃蕩婦,跟每個認識的男性朋友都有性關係,害我被姐姐痛罵一頓,此事再傳到A君的耳中,連他對我亦半信半疑,現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我應否直接跟A君一起,還是從此遠離他們呢?
融兒上
融兒小姐:
A君說對你表示有好感,也許是有點喜歡你,未必是想要立即跟你一起,但你一再拒絕他的約會,使他開始懷疑你對他根本沒意思。無奈同一時間,你跟前男友混亂的關係糾纏不清,更被他發現你有新歡,使他惱羞成怒,於是他便不惜造遙來破壞你。這種行為十分卑鄙,你根本不必去理會他,不久他自會感到無趣的。現階段你要馬上停止跟前男友的關係,要潔身自愛,勿再給他當你是洩慾工具操控你。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七日
南宮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