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人贓並獲呢?對台灣嘅色情場所嚟講,就係有齊色情服務嘅環境、用過嘅安全套同紙巾,當然唔少得場內數簿及現金,有齊晒呢啲證據,再加埋人證,即係色情場所負責人及一眾小姐,真係點打都打唔甩。喺上個月30日晚上8點,早已接到線報並埋伏監視多時嘅警方,決定對九如二路一間懷疑提供半套色情服務嘅養生館採取行動,當警員進入二樓包廂時,發現一位身上僅穿底褲嘅丁姓男玩家,同阮姓小姐以2,000新台幣(約500港元)嘅價錢享受完半套服務,因此丁男喺被捕時亦直認不諱。點知正當警員打算將店內收銀機內嘅8,500元新台幣(約2,125港元)現金作為證據之際,越南籍小姐就話收銀機內嘅錢係佢朋友嘅會金,但卻無法同警方交代朋友姓名,及點解會將其他人嘅財物放喺收銀機內,因此被警方識破只係藉口。話時話,乜嘢叫做會金呢?即係所謂嘅做會或標會,喺法律上稱為合會,係一種民間細額信貸模式。不過呢個臨急諗出嚟嘅藉口,其實都算個小姐有急智o架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