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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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軍手記:香煙妹為愛下海

如果有去內地大場玩過嘅朋友,都知道佢哋容許一啲「小妹」喺現場賣公仔、賣花、賣香煙之類,一般呢啲「小妹」,都係場入面經理媽咪嘅親屬,如果唔係,邊個夠膽隨便入嚟賣嘢,點解叫佢哋「小妹」,因為好多都未夠秤,唔夠18歲。

但呢啲女仔耳濡目染,最後都係難逃下海嘅命運,我老友笨占話最近就食咗件香煙妹,佢本身係經理嘅細妹,由於讀書唔成,所以15歲就出嚟打工,期間乜都唔學,就學識談情說愛,於是受傷無數。

一到18歲就毅然下海,佢大佬當然唔肯,佢就話出去做「舖仔妹」,逼個大佬就範,於是無奈答允,而笨占咁啱嚟幫襯,於是第一時間坐佢,佢話做咗一個星期唔夠,於是問佢係木魚定金魚,佢一笑話平時做金魚,今日就做木魚。最後仲去咗佢屋企過夜添,問佢點解下海?佢話:「想快啲有錢獨立,因為以前靠阿哥,所以每次拍拖都畀佢搞散。」冇大佬喺身邊就一定得到幸福咩?佢話唔試過又點知,唉!敢搏敢試,呢啲咪係年輕人囉!

撰文: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