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除咗清潔家居之外,仲可以陪男主人瞓覺,內地稱之為「陪睡保母」,原本係秘密嘅勾當,但家陣已經變成半公開嘅活動,招聘廣告無論喺網上或街上都隨處可見,引起嘅討論更係日日新鮮,最近有人倡儀用合約嚟規管保母嘅工作範圍。
合約嚴禁陪睡
內地規定聘請傭工時,都要簽僱傭合約,講清楚工作範圍、報酬和福利等事宜,有識之士見「陪睡保母」嘅問題日益嚴重,於是喺網上倡議,喺合約上聲明不可以「陪睡」,以阻止不良風氣蔓延,佢嘅論據就係家陣女工跟男主人陪睡,有關監管部門係無權阻止,就算有人舉報,佢哋都唔可以插手干預,但如果寫明在合約內,如果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有關部門就可以執法處理。
呢種以行政手段遏止歪風嘅做法,用心係好,但似乎有啲小題大做,就算真係立案執行,都要有人舉報,有關方面至可以去處理,咁邊個去舉報呢?如果男女雙方本身已有配偶,其實可用婚姻法去處理,唔使用勞工條例去監管。
侵犯個人私隱
但如果男未婚,女未嫁,兩人你情我願,你個部門走去管人嘅家事,真係有點那個,何況僱傭合約雖然有範本,但一啲具體內容,仲可以自行增減,你可以要求事前寫明不可陪睡,但亦有人可以寫明可以陪睡,咁咪盞得個搞字,所以呢個以合約條例嚟遏止歪風嘅做法,最後吵吵鬧鬧一輪之後,就不了了之,雖然未有結論,但畀人睇到社會大眾對事件已經開始注意 。
有人極力反對,覺得係傷風敗俗嘅事,應該盡一切辦法去遏止,但亦有人覺得只屬私人嘅事,不應侵犯個人私穩,而且後者佔嘅比例較大,證明現今內地巿民都十分關注個人權利,講真,如果你情我願,又冇破壞婚姻法,阻止佢嚟做乜嘢!
撰文: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