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防火水平拖足五年
11/08/2008

發 生 五 級 大 火 的 嘉 禾 大 廈 屬 商 住 大 廈 , 樓 齡 逾 四 十 年 , 屬 於 政 府 ○ 二 年 通 過 消 防 法 例 , 提 升 包 括 舊 樓 的 所 有 商 住 大 廈 的 防 火 設 施 水 平 的 目 標 樓 宇 , 但 法 例 最 後 竟 拖 足 了 五 年 才 於 去 年 訂 出 開 始 實 施 的 日 期 及 分 期 執 行 計 劃 , 嘉 禾 大 廈 改 善 消 防 系 統 的 期 限 , 可 以 到 二 ○ 一 三 年 。 有 立 法 會 議 員 批 評 , 因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爭 拗 加 裝 消 防 設 施 的 集 資 問 題 無 法 取 得 協 議 , 反 映 負 責 草 擬 新 法 例 的 民 政 局 、 保 安 局 與 港 府 各 部 門 協 調 有 問 題 , 拖 慢 了 落 實 改 善 樓 宇 防 火 安 全 的 步 伐 。

政 府 於 八 七 年 規 定 任 何 高 度 的 商 業 樓 宇 及 商 住 樓 宇 的 商 業 部 分 , 均 須 設 灑 水 系 統 , 但 新 標 準 只 適 用 於 新 建 樓 宇 , 舊 樓 只 受 舊 標 準 規 管 。 至 九 六 年 發 生 嘉 利 大 廈 大 火 , 保 安 局 其 後 雖 通 過 法 例 , 所 有 八 七 年 前 建 成 的 商 業 樓 宇 , 須 提 升 防 火 設 施 水 平 至 八 七 年 的 法 例 要 求 , 但 商 住 式 舊 樓 仍 未 受 規 定 。

○ 二 年 已 獲 立 法 會 通 過
九 八 年 消 防 處 勘 察 全 港 樓 宇 後 , 發 現 舊 式 私 人 樓 宇 消 防 設 施 不 合 標 準 , 其 中 商 住 樓 宇 情 況 最 差 , 只 有 一 成 令 人 滿 意 。 政 府 終 在 ○ 一 年 提 出 建 議 , 計 劃 以 十 年 時 間 分 兩 階 段 強 制 商 住 樓 宇 及 住 宅 樓 宇 改 善 消 防 裝 置 及 消 防 安 全 結 構 。 有 關 法 例 於 ○ 二 年 獲 立 法 會 通 過 , 但 卻 要 延 至 去 年 七 月 一 日 才 正 式 實 施 。

按 該 條 例 , 一 九 八 七 年 前 落 成 的 商 住 大 廈 及 住 宅 樓 宇 , 必 須 為 非 住 宅 部 分 安 裝 消 防 花 灑 系 統 , 住 宅 則 須 安 裝 消 防 栓 及 喉 轆 , 以 符 合 法 例 的 最 低 要 求 。 政 府 會 在 首 六 年 確 保 五 千 幢 在 七 三 年 前 落 成 的 商 住 大 廈 落 實 有 關 消 防 規 定 , 換 言 之 , 今 次 發 生 大 火 的 嘉 禾 大 廈 , 須 於 六 年 內 安 裝 有 關 防 火 設 施 。

立 法 會 議 員 涂 謹 申 表 示 , 條 例 拖 延 了 五 年 至 去 年 才 實 施 , 主 要 因 為 商 住 大 廈 涉 及 多 個 業 權 單 位 , 部 分 業 主 不 願 付 款 加 裝 消 防 設 施 , 當 時 有 意 見 希 望 港 府 立 法 , 讓 法 團 可 代 替 不 願 付 款 的 業 戶 向 政 府 借 錢 , 之 後 再 由 不 肯 付 款 的 業 主 償 還 。

集 資 問 題 影 響 法 例 推 行
港 府 本 承 諾 先 立 法 解 決 集 資 問 題 , 之 後 將 消 防 條 例 立 即 上 馬 , 但 研 究 數 年 後 才 發 現 讓 法 團 代 人 借 錢 的 做 法 在 法 律 上 不 可 行 , 遂 擱 置 借 錢 的 建 議 , 於 去 年 實 施 有 關 消 防 條 例 由 法 團 代 欠 交 款 的 單 位 墊 支 , 但 已 拖 延 了 五 年 , 他 斥 責 民 政 局 、 保 安 局 及 港 府 部 門 協 調 出 問 題 才 拖 慢 改 善 工 作 。

涂 謹 申 名 單 已 報 名 參 選 九 龍 西 立 法 會 選 舉 , 同 區 參 選 的 還 包 括 田 北 辰 名 單 、 梁 美 芬 名 單 、 李 慧 名 單 、 馮 檢 基 名 單 、 毛 孟 靜 名 單 、 黃 毓 民 名 單 、 柳 玉 成 名 單 、 龍 緯 汶 名 單 、 劉 千 石 、 林 依 麗 、 譚 凱 邦 及 莊 永 燦 。


彌 敦 道 鬧 市 發 生 五 級 大 火 , 警 方 將 現 場 一 段 來 回 線 封 閉 , 路 上 停 放 大 批 救 援 車 輛 。 ( 蔡 集 廷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