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搶走公屋拒復婚 6旬漢斬前妻囚68月
用致命武器連襲 屬加刑因素
居於馬鞍山一公屋單位的六旬漢,跟內地來港離婚不久的前妻討論再婚,但男方怕前妻會搶走單位。至2021年某夜,兩人因再婚問題爭吵,期間男方一怒之下拿菜刀及生果刀追斬前妻,前妻滿身血跑12層樓逃命。涉案男子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昨日在高院被法官陳慶偉判監5年8個月。陳官認為,雖然本案不涉邪惡意圖,但被告以可致命武器施襲,令事主頭頸有可見疤痕,案中有加刑因素。
現年69歲被告張家翔,案發前任職夜更保安。被告在案件提訊階段,已表明承認有意圖傷人,但控方拒絕接納,仍起訴他企圖謀殺罪。法官在開審前表達意見,律政司最後修訂控罪,以傷人罪起訴,被告則認罪。
事主頭頸留可見疤痕
法官於判刑時指,被告與事主因公屋問題而爭執是可以理解,當中不涉邪惡意圖。不過,被告用上的生果刀和菜刀,屬可致命武器,而且施襲過程不短,事主頭頸有可見疤痕,屬嚴重傷害。法官認為,本案有加刑因素,並以8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刑至5年8個月。
同意案情提及,被告於2009年跟由內地來港的事主在港註冊結婚。直至2014年,事主獲得香港身份證,來港跟被告同住馬鞍山耀安邨12樓一單位。兩人之後關係轉差,至2020年法庭頒令兩人離婚,但事主繼續住在單位。2021年5月,兩人開始討論再婚。
同年6月21日,兩人為金錢及再婚問題爭吵。當晚事主入睡期間,突感面部痛楚,睜眼見被告揮舞生果刀及菜刀,嚷道「我要斬死你」,並不斷朝事主面部斬。事主大量出血,伺機逃出單位,沿後樓梯跑到地下,再走到毗鄰錦欣閣求助。被告於同日被捕,在警誡下稱,他不想再婚,又關注如果再婚,事主便會趕他出門。他指兩人爭吵時,事主用菜刀敲牆,稱「我要斬死你」,被告則憤而在飲紅酒壯膽後斬人。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因身體狀況一直被前妻虐待,事發時他本來只想嚇嚇前妻,最終失控斬人。案件編號:HCCC 1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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