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導盲犬進入 網上發酵餐廳終跪低
【本報訊】社交平台近日流傳熱話,指多名盲人帶同導盲犬於本周一(17日)下午約5時,前往位於天后的燒味餐廳「棋哥燒鵝」用餐,未料被職員拒絕讓導盲犬入內,事主一行5人幾經解釋不果,最終報案求助,警員到場調解後,將事件列作「投訴」處理,事件引起網民討論。
警員到場勸告不果
事主其後在社交平台發文,形容當時職員態度強硬,他們一行人向職員解釋導盲犬受《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惟仍遭無視拒絕接待,並指職員態度不禮貌,更要求事主一行人離開。文中續指,警員到場後連番勸告,惟職員仍然頑固拒絕,事件最終擾攘逾半小時。事主認為餐廳公然歧視導盲犬,無視法例,強調將向平機會作正式投訴。
涉事餐廳「棋哥燒鵝」於前晚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就事件深感歉意,澄清屬個別同事誤解,已針對事件發出內部通知,並加強對所有員工的教育和培訓,以確保類似情況不再發生。餐廳強調歡迎導盲犬入內,並致力於為所有顧客提供無障礙的服務,將於翌日在店舖內張貼告示,明確表示對導盲犬的歡迎。本報記者昨早到訪現場,店門外已張貼有關標示,店員稱經理昨日休假,對事件拒絕回應。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而《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則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的同時,亦明確訂明為完全或局部失明人士充當嚮導的狗隻則屬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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