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兩月 涉警「須匯報投訴」指控 接獲405項勁升4成
【本報訊】監警會昨舉行公開會議,投訴警察課於今年首兩個月收到405項「須匯報投訴」指控,較去年同期的291項勁升114項,升幅為39.2%。當局解釋上升的主要的原因為與日常軍裝職務和交通執法所引起的投訴有關,當中性質輕微的指控佔大多數;嚴重指控中,毆打有10項、濫用職權亦有兩項。而獲監警會通過的指控共有462項,當中有15項指控證明屬實。
疏忽職守行為不當佔最多
今年首兩個月「須匯報投訴」的405項指控中,「疏忽職守」佔最多,高達230項,遠較2023年的185項及去年的170項多;「行為不當/沒有禮貌」則有158項指控,與去年只有97項比較,升逾六成;涉及「粗言穢語」的指控亦有5項。
監警會期內通過「須匯報投訴」的指控共有462項,當中投訴人撤回投訴有200項、佔43%;無法追查有160項、佔35%;透過簡便方式解決有35項;佔7%。
而經全面調查的指控中證明屬實有15項、無法證實有27項、並無過錯有22項、虛假不確有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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