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5人脫暴動罪發還重審 2被告准重啟案情自辯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於灣仔一帶聚集及縱火等。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於灣仔一帶聚集及縱火等。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於灣仔一帶聚集及縱火等。
【本報訊】2019年10月6日傍晚,灣仔一帶的反修例示威演變成暴動。5名當時被捕人士被控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區院昨日開庭處理案中法律爭議,辯方要求讓當中兩名被告重啟案情以作自辯,最終獲法官批准,案件定於3月10日重審。
5名被告依次為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20歲至31歲),其中李與蘇為女性,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在灣仔杜老誌道跟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的範圍參與暴動。
原審時選擇不自辯
辯方昨就被告林顯誠及陳樂燊申請重啟辯方案情,以讓兩人有機會自辯。控方則表明反對並指相關的法律原則沒有改變,當初亦是該兩名被告選擇不自辯。法官裁決指接納控方說法,但指因上訴庭就本案的暴動罪作出一些有指導性的裁決,令本案出現重大改變,應予酌情權,遂批准辯方申請。案件編號:DCCC 1017/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