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研究助理教授 遭入稟追債4000萬
原告稱曾簽借款單據 促付利息訟費
香港大學外科學系研究助理教授江美怡,於2022年被一名債權人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一筆4,000萬元的債項及相關利息。根據入稟狀指,江美怡於2014年9月簽訂借款單據,借款4,000萬元。原告人要求法庭頒令江需償還該筆款項,並支付相關利息與訟費。
原告馬海明,被告是江美怡,英文名Karrie。根據高院入稟狀指,被告於2014年9月4日簽訂一份借款單據(Loan note),借款4,000萬元。馬海明於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被告歸還該筆款項,並要支付相關利息及訟費。
屬外科學系 腫瘤學專家
被告江美怡,為香港大學外科學系研究助理教授。根據香港大學的網頁顯示,江美怡畢業於澳洲悉尼大學,並獲得醫學科學一級榮譽學位。她其後於香港大學取得神經腫瘤博士學位,並在港大接受博士後培訓,研究有關膠質腦腫瘤的抗藥性治療。她亦曾在美國辛辛那提兒童醫院腦腫瘤中心接受培訓。案件編號:HCA 14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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