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鑑春秋:無限抗告嚇壞法官
柯文哲被裁定台灣政治人物史上最高的新台幣7,000萬元保釋金,並上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後,檢方立刻提起抗告。果不其然,高院火速發回地院更裁,還詳列7項柯涉嫌串證的理由,甚至以現今科技發達,難以避免串證為由,等同命令地院羈押。
而檢方也沒閒着,除了繼續在法庭上申辯羈押理由,還透過媒體放話,若地院還是裁定交保,就會「無限抗告」,直到法官願意押人為止。在兩面的強大壓力下,儘管地院法官於庭審中,多次直接表現對檢方缺乏充分理由卻硬要羈押的無奈與難以苟同,但最終還是裁定柯文哲等4人全部羈押禁見,結束了這次攻防。
實際上,高院發回更裁的理由相當荒謬,若要以「科技發達」無法完全避免私下串供為理由,那麼台灣以後是不是除了被告認罪,否則統統不准交保,一律羈押?而檢方明明已經起訴,既然能夠起訴,顯然是認為已掌握足以定罪的關鍵證據與口供,那又何必擔心串供?至於以證人翻供為由要求羈押更是可笑,證人都對口供具結,隨意翻供是要擔負法律責任的,而檢方只要拿出訊問時的錄影錄音,就可以打臉證人,除非檢方蓄意曲解證人供詞,否則又何需定要羈押禁見才能確保證據?
說穿了,北院法官顯然完全不認同高院與檢方的羈押理由,但一方面必須顧慮過分得罪高層的後果,另一方面檢方若真厚着臉皮死纏爛打,等同為自己找來無窮無盡的麻煩,不如乾脆裁定羈押,至於被告律師若要抗告,自有高院出面解決。
其實檢方若真如自稱的充分掌握證據,又何苦使出這種下三濫的手段?而柯文哲再有爭議,畢竟是在野大黨的領袖,連這樣的人物都被如此對待,又要平民百姓如何對台灣司法有信心?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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