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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警署爆性侵醜聞 督察涉非禮襲擊3人

被告被控兩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被告被控兩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被告被控兩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交1.5萬保釋金 排期4‧3開審
元朗警署及香港警察學院懷疑發生非禮案。一名報稱是公務員的男子,涉嫌在2023年至2024年期間,在元朗警署及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先後對3人性侵及襲擊,事主包括女警。涉案男子被控兩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再訊。被告否認全部3罪,法庭排期於4月3日開審,預計審期3日,被告續准保釋。據悉,被告是一名於警校畢業不久的督察。
38歲男被告楊孟羲,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據了解,被告是一名督察,於警校畢業不久,事主則包括女警。被告昨在庭上否認全部3項控罪。控方指會傳召8名證人,有閉路電視片段,但沒有被告會面紀錄。辯方則稱,除被告外,相信會有兩名辯方證人。控方另為3名事主申請在屏風後作供,辯方對此沒有反對。控辯雙方同意,審期約需3日。裁判官遂排期4月3日開審,預留4月8日及4月9日續審,期間續准被告以1.5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被控兩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9月9日,在元朗青山公路246號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非禮另一人,即X。他另被控於2023年11月某日,在黃竹坑海洋公園道18號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另一人,即Y。被告另面對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
警員涉非禮案不罕見
警署內發生非禮案並不罕見。49歲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於2024年7月至11月,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兩度非禮一名女子,周已被停職。他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會在2月4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而警察捲入非禮事件亦時有發生。居於紀律部隊宿舍的男警梁桂鋒,於2023年9月,涉嫌協助當時7歲的鄰居女童回她家後,藉詞檢查該單位有否漏煤氣而進屋,期間涉趁機非禮對方、上下其手撫摸其胸部及私處。他在去年受審後被判囚9個月,裁判官斥他作為警員卻知法犯法,向天真爛漫的女童埋手,行為不可原諒。案件編號:FLCC 24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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