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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勞資糾紛增近兩成 232人申索逾1800萬

勞資糾紛求助個案增近兩成,追討欠薪及年假最多。 勞資糾紛求助個案增近兩成,追討欠薪及年假最多。
勞資糾紛求助個案增近兩成,追討欠薪及年假最多。
多涉欠薪年假問題 促檢討僱傭條例
市道不景,公司倒閉,僱主僱員糾紛多不勝數。有工會昨公布去年處理的勞資糾紛個案數目,發現個案宗數較前年同期增加17.8%,當中以欠薪及年假的問題所佔的比例最多;求助個案的總人數有232人,涉及申索金額逾1,800萬元。勞服中心指支持及肯定當局將破欠基金遣散費項目款額上限上調至首20萬元及餘額一半,因破欠基金往往能夠發揮「救命錢」的作用;同時亦要加強勞工權益的教育和宣傳工作,並適時檢討現存的僱傭條例。
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表示,截至去年11月,勞服中心共處理198宗個案,比較2022年的143宗和2023年的168宗分別上升38.4%和17.8%。求助個案的總人數有232人,涉及申索金額逾1,800萬元,較前年同期求助總人數187人及總申索金額1,700多萬元,分別上升24%及4.7%。
勞服中心指,當中追討欠薪及長期服務金的個案,分別為55宗及26宗,升幅較明顯。數據反映復常一年過後,市道持續疲弱,僱員仍然面對被剝削的困境。
勞服中心表示,在本港經濟市道欠佳的情況下,部分商舖難以經營,開始透過裁員節省營運成本,部分更突然結業,拖欠僱員應有的薪金及解僱補償等,若經濟環境未能改善,預計本港的勞資糾紛個案數字將繼續上升。
「假底薪」請人 少過最低工資
另外,在過去一年處理的勞資糾紛時,勞服中心發現部分僱主剝削員工手法層出不窮,如僱傭合約設「不合理及懲罰性條文」、「假底薪」。例如有工友的合約條文列明離職通知須18個月,底薪為每月1.2萬元,當中包固定工資5,000元、酌情獎金5,000元、良好表現獎金2,000元。不過,合約條文註明酌情獎金及良好表現獎金是公司酌情發放,結果工友上班一個月後工資只得4,000多元,甚至少過最低工資,堪稱「假底薪」。
勞服中心指,該工友最終因工資水平無法負擔正常生活而離職,經勞服中心協助後,工友在勞審處申索得直,取回應有薪金。不過,僱主發放的薪酬已明顯低過最低工資水平,相關部門卻不作出檢控,令人不解。
不合理懲罰性條文 扼殺生計
勞服中心亦提到,有護理業工友的合約上,有條款列明如工友在合約簽訂的一年內,在未得公司轉介的情況下,擅自為公司旗下的合作單位服務,就需要支付一次性中介服務費10萬元。由於該公司涉及業務範圍廣泛,這無疑扼殺了工友的生計,屬「不合理及懲罰性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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