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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案件外判「積極」 上年度燒近2億

上年度案件外判費用增約1,000萬元。 上年度案件外判費用增約1,000萬元。
上年度案件外判費用增約1,000萬元。
案件外判費用上升。律政司在上年度案件外判所支付的費用總額為接近2億元,較再上一年度的逾1.89億元多近1,000萬元,增幅逾5%。民事案件當中,龔如心的遺產管理涉逾463萬元,刑事案「天然乳品」花逾200萬元,另就深港西部鋼纜事故向工程公司索償有關的仲裁及法院程序事宜,政府支付外聘專家及律師費逾1,600萬元。
根據律政司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截至2024年3月31日,律政司在2023/24年度把案件外判所支付的費用總額為199,437,744元。按項目劃分,按核准收費表支付費用的外判案件款項為113,208,642元;非按核准收費表支付費用的外判案件款項為54,318,564元;為解決建造工程糾紛而外判的案件,所需費用非按核准收費表支付的款項為31,910,538元。
為解決建造工程糾紛提供的法律服務並沒有核准收費表,律政司解釋是建造工程或其他民事案件的複雜程度和性質各異,所以無法釐定收費款額。至於律政司委聘私人執業專業人士專責辦理與解決建造工程糾紛有關的各類事務,而有關費用並非按核准收費表支付的費用為31,910,538元,一共涉及案件11宗。
外判民事刑事案共逾700宗
按照案件類型劃分,2023/24年度共處理民事案件355宗,當中包括龔如心遺產基金案,釐定基金是否符合被委任為受託人的資格花費4,635,366元;刑事案件362宗,當中包括「天然乳品」主席陳克恩涉嫌詐騙聯交所案第二次重審,涉及2,105,000元。
在11宗建造工程糾紛中,深港西部通道大橋外置式預應力鋼纜事件,政府向相關工程公司提出申索,而在仲裁及法院程序事宜上,政府聘請的專家及律師費達16,109,706元;中環灣仔繞道-北角段隧道及東區走廊連接路工程,工程變更、建築工料向政府申索的調解涉款3,623,490元;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旅檢大樓延誤的個案中,承建商向政府申索的調解費涉款5,266,970元,而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填海工程承建商向政府申索及政府反申索的調解費涉款2,189,427元。
內部無合適人選即搵外援
法律界議員林新強表示,律政司處理個案時會先在內部尋找擅長該範疇的律師,若沒有適合人選就會外判。他認為不能單憑數字增加便歸究於律政司人手不足,須考慮例如某些範疇案件數目突然增多、律政司內部沒有熟悉相關方面的人才之類的因素。他指律政司引入人才時要考慮案件的常見程度,不能因為要處理一宗案件就引入相關的人才。
2023/24年度律政司部分外判案件及費用2023/24年度律政司部分外判案件及費用
2023/24年度律政司部分外判案件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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