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虐殺貓狗一窩蜂 法庭輕判助歪風

不少香港人口說文明,擺出愛護動物姿態,其實虐殺動物事件層出不窮,已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昨日有兩隻年幼唐狗慘遭毒手,被發現倒斃在長沙灣麗閣商場平台,身上有血漬,很可能被人從高處拋下。同類事件接二連三發生,香港淪為「動物地獄」,說到底跟港府不重視動物權益、法庭屢屢輕判脫不了關係。
虐待貓狗事件隔三差五就會發生,近期甚至呈現井噴式爆發,包括女藝人在大埔遛狗期間,3隻愛犬誤吞毒餌,當中兩隻死亡,另一隻腦部永久受損。大埔富善邨月前有單位被揭藏有34隻貓,當中一隻死亡,多隻過瘦及患病。甚至連佛門清淨地也爆出虐狗醜聞,兩名被指是大嶼山寺廟煮齋菜的員工,今年8月被目擊疑將兩隻唐狗用膠袋笠頭,再開車拖往後山棄置,聳人聽聞。
連同今次兩隻唐狗倒斃商場平台,只是虐待動物的冰山一角。政府數字顯示,截至去年9月,已錄得336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個案,較前年全年的263宗急升近三成,創5年以來新高。當中僅有5%、即18宗個案提出檢控,成功起訴更只有16宗,罰款金額介乎5,000元至6,000元,監禁期最短為10日,最長也不過一年,跟《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罰款20萬元、監禁3年相距甚遠。
例如一名男子被年僅15個月大的貓咪抓傷,竟將貓咪監生撻死,去年法庭僅判被告監禁約兩個半月。又如石硤尾白田邨一名婦人企圖劏貓屍,被控「屠宰狗貓作食物」,裁判官以無證據顯示她親手殺貓為由,輕判監禁4星期,緩刑兩年。凡此種種,均反映法庭輕判已成常態。更不必說,2020年深井有人將30隻小動物從高處拋下,當中18隻慘死,執法部門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律政司竟以缺乏目擊證人為由不提起訴,將狂魔放生。
事實不斷證明,由律政司到法庭都對動物性命毫不重視,不是輕判便是放生,結果是變相鼓勵,助長歪風。港府礙於輿論壓力,數年前煞有介事提出修訂條例,除了提高虐待動物罰則,更要對飼主加入謹慎責任制,包括必須為動物提供合適飲食及生活環境等。可惜多年過去,有關修訂依然毫無寸進,至今未見提上立法會審議。相反,當局對一些萬分重視的法例,由諮詢到立法耗時不足兩個月便神速過關。動物生死輕如鴻毛,法律阻嚇力嚴重不足,官不殺貓狗,貓狗因官而死。
其實,要有效遏止虐待動物歪風,東方傳媒機構多年前已提出「動物善終園藍圖」,港府可利用無人荒島收養流浪動物,採取雄雌分隔圈養方法,假以時日,流浪動物便會自然絕迹,既不用耗費大量公帑,又合乎人道,更可解決流浪動物被虐及滋擾等問題。此外,東方亦建議,港府應在某個時間點開始禁售寵物,若市民想養貓養狗,必須符合審批條件,例如獨居長者老來無伴,或老來喪偶無依無靠。這樣做是真正保護貓狗的最好方法,端視港府有沒有遠見和器量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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