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村屋獲放生 打擊僭建一場空
前特首林鄭月娥在2011年擔任發展局局長期間,信誓旦旦要打擊新界村屋僭建物,當時激起原居民激烈反抗,最終只能「跪低」以申報計劃搪塞。十餘年過去,新界村屋僭建物數量依然驚人,現任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承認人手和能力不足,提出重啟申報計劃,意味繼續放生。打擊十多年,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甯漢豪表示,全港有9萬多間村屋,屋宇署完成巡查6萬間,發現一半有僭建物,最嚴重是一幢村屋僭建多幾層樓。她表明仍有3萬多幢村屋需要巡查,僭建物數量或達十多萬,有很多個案需發出清拆令,若業主拒絕清拆,署方便要檢控,「要問自己是否做到那麼多工作,放那麼多精力下去,而市區僭建同樣需要處理」,故認為需重啟新界村屋僭建物一次性申報計劃。目前約有四分之一合資格村屋未進行申報,強調有關計劃並非特赦,申報後仍需每5年進行檢查並提交紀錄。
由此可見,港府所謂打擊新界村屋僭建原地踏步,十多年過去一事無成。事實上,新界村屋一直無王管,這個惡果早在港英時期已經種下,僭建物五花八門,輕則僭建天台屋、小花園,重則向上發展,由法例規定新界村屋只准興建3層高、每層面積不大於700平方呎,變成加建為4層、5層樓高。當時本港房屋問題嚴峻,原居民永續丁權復肆意僭建,猶如享有法外特權,引發社會極大不滿,也觸發林鄭所謂的嚴打。
然而原居民群情洶湧,甚至火燒林鄭紙紮公仔,當局不敢強來,遂公布「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若主動申報,11類僭建物包括懸臂式露台、簷篷等可暫緩清拆,僅針對違規情況嚴重,而涉樓高4層或以上的村屋列作首輪取締目標。2012年政策正式生效,2021年申訴專員公署檢視政策成效,發現10年後新界村屋僭建依然嚴重,申報並不積極。如今甯漢豪舊調重彈,又搬出申報制度說事,意味新界村屋僭建繼續獲放行,業主是否會依法申報則繼續成疑。
無可否認,單靠屋宇署之力,要完成所有新界村屋僭建的巡查及清拆,隨時數以十年計,以申報方式應付可能是折衷辦法,但港府打擊僭建不力,早已是不爭的事實。別說新界村屋僭建愈演愈烈,單是去年一場世紀黑雨,豪宅僭建亂象暴露人前,已足以令人咋舌。截至今年8月,屋宇署向紅山半島17間獨立屋發出97張傳票,惟不少業主提出上訴,僭建物是否已經清拆、清拆進度如何,至今不了了之。
再說,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所居的獨立屋被揭發僭建,也僅被罰款2萬元,證明法庭輕判已成慣例。除了名人富豪屢獲放生,新界村屋僭建一樣不見得會被重罰,例如粉嶺永寧圍一幢4層高僭建村屋,業主沒有履行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而遭檢控,去年僅被法庭判罰7萬餘元罷了。港府所謂打擊僭建,姿勢大於實際,無非敷衍輿論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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