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幾萬個管唔掂 恐放生村屋僭建
當局認衰乏力處理 重啟申報拆彈無期
政府打擊僭建多年惟成效不彰,發展局日前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以3分類處理全港僭建物,但措施涉「向僭建投降」!發展局指,據完成巡查約6萬幢村屋發現,一半村屋有僭建物,部分更僭建多幾層樓,局方承認問題嚴重,但當局未必有能力即時巡查處理,或須待2030年才能跟進,故考慮重推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至於大量遮篷、晾衫架、圍封露台及冷氣機支架等「小型僭建物」,則擬透過檢查及3年寬限計劃,「放生」小型僭建物;但對「嚴重僭建」如後巷搭建或天台僭建多一層、或僭建地庫等則會嚴肅處理。對於執法不一的疑慮,有議員指政府做法務實,可免擾民。然而,村屋僭建物數量或達10幾萬個,3分類處理恐最終「放生」收場。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指全港有約9萬多幢村屋,屋宇署已巡查約6萬幢,餘下3萬多幢要巡查,之前還巡查了很多僭建個案,須發清拆令或提出檢控。同時,還要處理市區僭建,坦言相關部門能否有足夠人手和精力應付。因此,政府會重新檢視十多年前的「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針對2011年以前已存在的某一類僭建物,須每5年都要檢查是否安全,並要呈交紀錄給屋宇署備案。
當局稱不等於特赦 2030後處理
她強調,申報計劃不等於把僭建物「特赦」,待他日屋宇署人手許可的話,或會研究如何處理。但由於僭建個案堆積,可能最快要去到2030年之後才會處理。
甯漢豪續指,屋宇署審視手頭上的新界村屋僭建物數量可能達十多萬,如果重啟申報的大門,至少有一堆個案可以暫時不用處理。她說:「措施是因應新界村屋情況的特別申報計劃,主要是量太多,要按序處理」。政府未來幾個月會聽取意見,如果大體上獲公眾支持,該計劃是行政措施,重啟依舊會以2011年劃界,並會盡快就啟動申報計劃定出日期。
至於修例建議小型僭建物在3年寬限期內經檢核可保留,甯漢豪解釋只適用於冷氣機支架、簷篷和晾衫架等「小型僭建物」,須經專業人士檢查,若果安全可接受,署方會保留紀錄,不會發出清拆令;日後若發現有關小型僭建物日久失修,署方就會發出維修令,但不會提出檢控,因僭建物已申報。3年寬限期過後,當局會針對小型僭建物恢復執法,沒有於寬限期提出申報的小型僭建物就要清拆,如果不拆就會處罰。嚴重僭建方面,她強調政府會嚴肅處理。
計劃針對村屋僭建 與市區有別
議員劉國勳表示,政府把僭建物作區分處理是務實做法。在有限資源和人手的情況下,重啟鄉村僭建物申報計劃,可給予當年未作申報的業主多一次機會。對於申報計劃主要是針對新界村屋,跟處理市區僭建有別,他認為做法可以理解,畢竟新界村屋和市區樓宇的建築標準並不相同,解決僭建亦要因事制宜,只要務求保障建築物安全的原則一致便可。至於小型僭建物的寬限處理,他則指,若果連冷氣機支架都不能容許而須清拆,未免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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