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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案男警准保釋 向裁判官表示感激

男警被控強姦一名21歲女子,案件昨天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男警被控強姦一名21歲女子,案件昨天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男警被控強姦一名21歲女子,案件昨天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已收押5個月 控方擬改起訴較輕罪名
早前有一名男警被指於今年6月性侵一名21歲女子,據悉亦牽涉拍攝女事主裸照。男警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據控方指,相信會改控被告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罪,並會有新增控罪,但需時確認法律意見。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2025年1月16日再訊,期間批准被告以現金連人事擔保共20萬元保釋。被告在還押5個月後終獲保釋,他亦特意向裁判官說「多謝法官閣下」。
駐守大埔區 停職留薪
現年26歲的被告程朗,報稱警員。據悉,被告駐守於大埔警區,現時停職留薪。他被控於2024年6月3日,在香港某處強姦一名女子。控方表示,尚未準備好法律意見,並申請將案件再押後4星期。辯方則指,控方在上次聆訊中稱或會改控罪,案件可能在區院審理。結果現在卻未有進展。辯方稱,被告希望盡快處理案件,亦向法庭申請保釋。
保釋金20萬 不得離港
控方交代案件進度時指,8月尾開始索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被告被控的強姦罪相信會改控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料將轉介往區院審理,並會有新增控罪。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有保釋申請,並提出一系列條件讓法庭考慮。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最終批准被告以10萬元現金保釋,其父親亦需以10萬元作人事擔保,期間被告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天到警署報到及不得干擾證人。被告聽到結果後,即向裁判官說「多謝法官閣下」。
控方早前向裁判官申請,鑑於本案性質及事主的背景,為保障公眾及事主利益,避免損害或妨礙司法公正的實質風險,禁止任何人報道可辨認事主身份的事項。該些被禁止披露的事項包括事主的姓名、地址、案發地點及與被告的關係等。控方該申請最終獲批。案件編號:FLCC 149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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