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油尖旺 8賓館涉無牌經營
【本報訊】節假日臨近,牌照事務處於本月17日至19日展開執法行動,油尖旺區多個處所涉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及違反發牌條件的持牌會址。牌照處昨日表示,行動中突擊巡查了16個處所,發現有8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及一間涉嫌違反發牌條件的持牌會址。如在完成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作出檢控。
1持牌會址違發牌條件
除了旅遊旺季的特別行動之外,牌照處亦加強打擊經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加強情報收集工作,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等,搜尋懷疑無牌賓館的資訊和情報。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便會跟進調查。
發言人還強調,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50萬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兩萬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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