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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校園食堂超市 反壟斷公開課

廣東近日公布《校園商超規範管理指導意見》,規定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超市,確需設立的要徵求學生意見,經學校領導班子討論。《意見》得到輿論的歡迎。天下苦校園超市、食堂久矣,不光中小學、幼兒園,大專院校亦不能幸免。這幾年,校園超市天價承包費、雲南小學食堂臭肉事件、江西職業學院「指鼠為鴨」事件、濟南大學天價泡麵事件,一次次將校園商超拋上風口浪尖。
但《意見》也讓人感到苦澀、悲涼,因為這份文件裏的許多規定,比如:校園禁止售賣「三無產品」;不得售賣假冒偽劣商品、過期變質商品;售賣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開儲存擺放,嚴禁混放……類似的條文,分明是最起碼的常識與底線,好比嚴禁殺人放火一樣,卻還需下發紅頭文件來專門強調,這無異於從反面印證了當下校園超市的極度亂象。
又如《意見》規定確需設立校園超市,要徵求學生意見。難道之前那些諸如「指鼠為鴨」、天價泡麵事件,學生沒有意見嗎?其結果卻是意見被壓制、學生被封口威脅、無良商家排擠良心商家。至於所謂「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也只好付之一笑罷了,校長一支筆、一言堂,其他人敢說個不字嗎?
去年廣東肇慶一所小學超市對外招標,承包費用高達900多萬元人民幣。如此高的成本,各路商家依然趨之若鶩,則校園超市之暴利程度可知。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額承包費將轉嫁到學生身上,各種價高質次、剋扣盤剝的問題也就不難想像。
校園商超的突出特徵是絕對壟斷,在封閉管理的校園裏為所欲為。學校無一例外都打着保障學生健康、校園安全管理等幌子,實際上卻成為作惡的遮羞布和護身符。學生與校方是絕對的不平等關係,幾乎沒有任何對話權利,而是任其宰割的羔羊。
家長陪餐 校長同吃
封閉並非單一原因。政府機關也是封閉管理,而政府食堂的飯菜,是貨真價實、物美價廉。因為機關食堂與官員相比,又成了弱勢一方,巴結逢迎唯恐不及,吃了豹子膽也不敢在飯菜質量上動手腳。
要加強校園超市、食堂監管,其實一點都不難,只需要建立學生與家長的日常評議機制即可,允許家長代表陪餐,強制校長、老師與學生同灶吃飯。公平守法經營的餐廳超市,問心無愧的校長老師,是不會懼怕學生與家長監督的。只有那些心裏有鬼的商戶與校方,才會千方百計拒絕和逃避監督評議。蓋有陽光照射,他們就失去黑箱操作的空間。
所以,校園食堂、超市,為全社會上了一趟反壟斷公開課。在一個權力獨霸、絕對封閉的環境,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之下,官商勾結、壟斷經營幾乎是水到渠成的必然選擇。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唯一藥方就是公開透明,就看有沒有誠意和道德。否則,文件規定都是一紙空文,花言巧語都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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