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5年約培訓女兒入港隊 家長質疑機構虛假宣傳
【本報訊】近年滑板運動興起,有家長看過媒體報道後擔心女兒參加的機構「手法不尋常」。該家長指相關機構稱可安排出戰亞運及奧運,但最終發現機構亦沒權推薦運動員出戰亞運及奧運。最終涉事家長解約卻被要求其子女不得接觸該運動一年,或賠償數10萬元違約金。涉事家長稱女兒未成年不能報案;相關界別的議員拒絕評論該機構是否犯法。
家長蘇先生稱,2021年有自稱「會長」的人士稱可為子女安排出戰亞運及奧運,認為該機構名字與相關運動總會名字相似,因此簽署5年合約。蘇認為該機構期間沒為女兒提供恒常訓練,安排她參加可自行報名的內地比賽及國家隊訓練營,擔心「會長」利用女兒增加曝光率。他又指期間該機構以不同理由向他們索取費用,但沒有任何收據。
解約需停接觸滑板一年
他今年2月尾開始對該有懷疑並提出解約,對方要求女兒不再接觸滑板一年,否則會從違反合約方向追討。他指律師曾打算協助追回合約副本,但歷時6個月也不成功,最終他簽訂一年內不得接觸滑板或賠30萬元的協議。
被問及為何不選擇報案,他稱女兒未成年不能報案,又指事件對女兒的傷害相當大,導致她一度不敢接觸滑板運動。他承認自己做了錯誤決定,不想再有其他不知情的運動員像他們一樣。
至於最終能否取回合約副本、經研究後該機構是否犯法,相關界別的議員拒絕評論,又稱不是指摘。該議員稱,只有國際體育總會或地區體育會總會承認的地區體育總會才可負責運動員選拔的工作及派運動員出賽。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