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保安全 繳大額罰款保留僭建當局落閘
【本報訊】因應早前紅山半島的僭建風波引起社會對僭建問題的關注,發展局計劃修訂《建築物條例》,提高涉及樓宇安全多項罰則,包括引入定額罰款以及新罪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有議員關注若果修例後,業主可否申報後繳交大額罰款便獲得豁免;而三無大廈又可否要求政府代辦工程。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應時強調,不希望下一代覺得原來可以用錢「買起」一些違法的事情。
議員洪雯表示,由於部分嚴重的僭建物非肉眼可見,亦未必一定有安全風險,有市民建議此類在外觀上看不到的嚴重僭建物,若業主願意定期檢查,並主動繳納超過補地價的大額罰款,可否獲得豁免。而議員陳學鋒則關注不遵辦命令的定義,並且提出是否能夠讓一些三無大廈主動要求政府代辦工程。
將支援遵辦命令 另設阻嚇懲處
甯漢豪回應指,不希望下一代認為可以用錢處理違法的事,她又指即使業主聲稱已進行檢查,但僭建物在建成時並未有入則,也沒有施工紀錄,並不代表一定安全。甯漢豪又稱,若容許業主主動要求政府代辦工程,政府或要承接很多有關工程,當局會審視具體情況再作決定;並稱目前修訂的原則是「軟硬兼施」,既會支援業主遵辦法定命令,同時也要加入有阻嚇力的懲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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