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船灣「分屍船」亂棄 僅稱盡快移離
【本報訊】上月有市民在西貢遠足時,赫然發現沉船灣的近岸位置有一艘貨輪擱淺並斷開兩截,事件引起多家傳媒廣泛報道,也揭示本港或成為不負責任船主的「棄船」之地。本報亦就相關事件再向海事處查詢,獲回覆指有關船隻的船東會盡快進行打撈工作,將船隻移離相關水域。
觸礁斷兩截 船名被塗走
長約70米的內地貨輪擱淺後,一直在沉船灣的近岸漂流,海事處確認9月26日接獲擱淺報告,惟有網民指在該日子的前一周已發現該船隻的影蹤。而直至上月,船身疑抵受不了海浪將其沖擊礁石而斷開兩截,引起溢油污染海洋的疑慮。
記者查看相關相片亦發現,該船的船名被人刻意塗走,懷疑有人想棄船不理,交由香港政府代為處置。根據《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65則「廢置船隻」,任何廢置船隻不得進入或被帶入香港水域,但獲處長允許者除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違反條例,有關廢置船隻的船東、該船東的代理人及該廢置船隻的船長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各處一萬元(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不過,海事處發言人回覆本報跟進查詢時指出,就西貢沉船灣貨輪擱淺的最新進展,據船東近日報告相關打撈設備已備妥,在天氣及海上環境安全情況下會盡快進行打撈工作,把該船移離上述水域,而該處會繼續與船東保持緊密溝通及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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