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參與元朗暴動罪成 林卓廷還押候懲

林卓廷昨被裁定暴動罪成。 林卓廷昨被裁定暴動罪成。
林卓廷昨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斥到場直播屬抽水非調停 明年2·27判刑
民主黨前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人士,同被指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7人不認暴動罪經區院審訊後,法官陳廣池於昨日裁定林卓廷等7人全部暴動罪成。法官認為林卓廷說「大家千祈唔好褪」等說話屬煽風點火,認為他做直播不過是想抽政治油水,不信納他到現場是作監察及調停。法官把案件押後至2025年1月22日聽取求情,並於2月27日判刑,候懲期間全部被告須還押。裁決後,法官特別提到,他並不是調查整個721事件,而未有資料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應胡亂猜測,或以陰謀論眼光來看待執法部門當日的部署。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7歲)、庾家豪(39歲)、陳永晞(41歲)、葉鑫昇(35歲)、鄺浩林(30歲)、尹仲明(52歲)及楊朗(32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同案6被告全部罪成
法官昨裁決時指,林卓廷當日叫人「頂住先」,又說「你班×街夠膽唔好走」、「大家千祈唔好褪,一褪就衝入嚟」,不相信林到車站是調停衝突,不認為他是以議員身份監察及保護市民,認為林之所以叫助手做直播,是想抽政治油水、煽風點火,取證據打擊敵人。法官又指林當時沒有報案亦沒有協助疏散,屬於非法集結的一員,且與白衣人一方對着幹,最終裁定他暴動罪成。至於其餘6名被告方面,法官認為他們沒有離開現場,均非旁觀者,而射水行為屬於反擊、挑釁白衣人並參與暴動,反指被告的說法屬自圓其說,裁定6人全部罪成。
控方開案陳詞指,有人在網上呼籲在案發當日保護和光復元朗,當晚有很多黑衣人到達元朗,身穿白色衣服人士亦在元朗聚集,雙方爆發衝突。晚上10時許,林卓廷曾致電元朗警區的警長表示正前往元朗,警長表明正在元朗處理事件,叫林不要前往,因可能會令情況更混亂,但林與助手仍到達元朗港鐵站付費區。晚上近11時,元朗站大堂有約100名黑衣人聚集,部分人手持雨傘及行山杖,同時亦有不少於50名白衣人在付費區外聚集,部分人持藤條及木棍。
林當日曾挑釁白衣人
控方續指,雙方從罵戰演變成暴力衝突,白衣人向黑衣人擲物,黑衣人則挑釁對方打架,用閃燈照射白衣人。他們又擺放雨傘布陣,向白衣人擲物及用消防喉射水。白衣人衝入收費區,黑衣人衝上樓梯撤退。其後有黑衣人從月台向白衣人投擲金屬垃圾桶蓋,白衣人即衝上月台襲擊黑衣人。控方指,7名被告在事件中與黑衣人一同行事,除林叫黑衣人不要後退及挑釁白衣人外,其餘6人亦有向白衣人擲物、射水及舉中指等。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