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半商場設施未達無障礙標準
【本報訊】有團體昨公布調查指巡查26個本港大型購物商場中,發現全部商場均有一半或以上設施,不符合《建築物(規劃)條例》中《設計手冊》的最低標準。調查又發現超過九成暢通易達出入口外並沒有任何標誌指示,更有超過三成商場的部分樓層,完全沒有指示升降機或洗手間位置的標誌。
超過9成暢通易達出入口無標誌
香港復康會聯同無障礙關注平台及議員於今年8月至10月,到13個長者人口較高的區域中26個大型商場,通過35次巡查,包括26次由輪椅使用者進行及9次使用拐杖的行動不便人士進行,檢視每個商場內9項設施的符合標準程度及使用者體驗。
現時《設計手冊》規定標示暢通易達出入口、暢通易達洗手間等設施時,必須使用藍底白字的國際暢通易達標誌,清楚指明可供使用設施的確實位置。
但研究團體巡查卻發現逾九成暢通易達出入口外並沒有任何標誌指示,同時幾乎所有標誌並非跟從國際標準標誌。更有超過三成商場的部分樓層完全沒有指示升降機或洗手間位置的標誌,令殘疾人士在尋找設施時經常「走冤枉路」。
研究同時發現即使設施符合最低標準,仍未能符合殘疾人士的實際需求,包括在符合空間標準的洗手間內,約三成的輪椅使用者認為設施擺放位置不當,導致他們無法移動自如。此外,有三分之一的暢通易達洗手間摺合扶手出現損毀,包括未妥善安裝或有破損情況,使用時容易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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