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初選案45人罪成 港府不提刑期覆核申請

【本報訊】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47名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被指是始作俑者的戴耀廷等共31名被告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定罪。45名罪成被告於上月被判囚。其中主謀戴耀廷被判囚10年;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同被視作首要分子,判囚6年一個月至7年。其餘被告判囚4年兩個月至7年9個月。律政司發言人昨確認,不擬就案件提出刑罰覆核申請。發言人續指,由於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罰申請上訴,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適作任何評論。
本案有31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及伍健偉。
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包括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施德來、何啟明、鄭達鴻、彭卓棋、余慧明、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柯耀林、吳政亨及楊雪盈。李予信及劉偉聰則罪脫。法官最終判定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是「首要分子」,戴耀廷被判囚10年,區諾軒囚6年9個月,趙家賢囚7年,鍾錦麟囚6年一個月。其餘41名被告為「積極參加者」,判囚4年兩個月至7年9個月。
8人就定罪刑期提上訴
律政司已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上訴,但沒有就李予信脫罪申請上訴。8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何桂藍、余慧明、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亦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暫未就上訴案排期聆訊。案件編號:CACC 253/202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